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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
在 2015-03-30 发布

       为落实9号文发布,目的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持续健康发展。主要内容:

       一、统筹年度电力电量平衡,积极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各地制定年度电力平衡方案是,要落实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保证电网安全前提下,全额收购);
编制全年发电计划时,预留风电、光伏水电等发电空间,鼓励清洁能源直接交易;编制年度平衡计划时,新增用电需求优先安排清洁能源发电(区内、区外),奖励为保障清洁能源发电进行调峰的煤电机组;
清洁能源占比大的区域,如新增需求无法满足清洁能源满发,采用市场化方式,鼓励清洁能源直接交易,最大限度使用清洁能源;清洁能源占比小的区域(华东等),新增用电需求优先满足清洁能源发电(区内区外);充分利用现有通道,优先保障清洁能源送出;等。

       二、加强日常运行调节,充分运用利益补偿机制为清洁能源开拓市场空间
通过替代发电(发电权交易)、辅助服务等市场机制,实现不同类型电源的利益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建立完善调峰补偿机制,加大调峰补偿力度;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调峰承担方,鼓励清洁能源直接购买辅助服务。煤电机组深度调峰,启停调峰,应通过增加发电量等方式进行奖励。
可再生能源消纳困难的地区,可通过市场化的经济补偿机制激励煤电机组调峰(递进补偿、一次性补偿等),补偿所需费用由受益的可再生能源和煤电机组根据程度进行相应分摊。
水电装机比重较大地区应研究制定水火发电互济机制。替代发电,对煤电机组进行补偿,并可尝试通过梯级电站流域补偿、冷备用补偿、股权置换等方式实现 不同发电主体间的利益调节。
重新核定煤电机组(含热电)的最小技术出力和开机方式,不断研究探索水电、风电、光伏发电与煤电(含热电)等联合运行和优化运行;健全跨省区送受电利益调节机制;定期公布结果。

       三、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通过移峰填谷为清洁能源多发满发创造有利条件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电力用户优化用电负荷特性、参与调峰调频,加大峰谷电价差,用价格手段引导移峰填谷,缓解发电侧调峰压力,促进多消纳清洁能源。
加快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开发建设,推广在线监测,帮助用户实现用电精细化,为减少电网峰谷差提供技术支持。积极尝试开展需求响应试点,以在线监测和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综合运用补贴政策、价格政策等,对在高峰时段主动削减负荷的用户给予经济补偿,或通过与清洁能源开展直接交易给予补偿;
研究完善配套政策,创新工作思路,督促电网企业落实分布式发电并网政策,促使电网企业多吸纳分布式发电。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热电机组蓄热技术,开展低谷电力供热试点。

       四、加强相互配合和监督管理,确保清洁能源多发满发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