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印发《湖南省电力市场系列规则(试行)》的通知,涉及电力中长期交易、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电力市场计量实施细则、电力市场注册实施细则,电力零售市场交易规则等。
参与主体方面:

市场衔接方面:
现货市场运行期间,不再单独开展省内调峰辅助服务交易。现阶段,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单独出清。独立新型储能按日选择参与现货市场或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必须且仅能选择参与其一。
调峰辅助服务市场:
10月17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又发布了《关于明确湖南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提到,湖南省内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价格上限不高于我省平价新能源项目的上网电价450元/兆瓦时。其中,火电调峰第四档、第五档报价限额分别为400元/兆瓦时、450元/兆瓦时;新型储能报价限额为450元/兆瓦时。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华中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省间调峰辅助服务湖南电网售出电量分摊细则(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