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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分布式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方案发布!
在 2025-09-26 发布

9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

入市方式

分布式(含分散式)新能源项目(以下称“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可按以下任一方式进入市场:

1.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在交易平台完成市场注册,自主参与市场交易。

2.聚合参与市场交易。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在交易平台完成市场注册,并与负荷聚合商(含虚拟电厂,下同)建立代理关系。

3.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交易。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无需在交易平台注册。

聚合管理

1.聚合范围。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可自主选择负荷聚合商,负荷聚合商以现货市场出清节点为边界建立聚合单元,同一家负荷聚合商按其代理聚合范围可建立不同的聚合单元,并以聚合单元为单位参与市场交易,聚合单元内的聚合资源不超出同一现货出清节点。

2.聚合代理。分布式新能源项目与负荷聚合商建立聚合关系时可参考合同模板(由交易机构另发)签订聚合代理合同。

3.聚合方式。同一经营主体下的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在同一合同周期内仅可与一家负荷聚合商签订聚合代理合同,并通过交易平台建立聚合关系。

4.聚合套餐。交易机构结合市场实际研究制定聚合套餐,经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完善交易平台相关功能,并发布聚合套餐。后续根据市场运行实际、结合市场主体需求持续丰富聚合套餐。

5.聚合管理。分布式新能源项目与负荷聚合商的聚合/解除执行零售市场相关要求。

6.履约凭证。负荷聚合商聚合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参与交易前,暂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要求,向交易机构提交履约保函(保险)。履约保函(保险)额度标准取以下最大值:

(1)所代理分布式新能源项目过去12个月交易电量,按标准不低于0.8分/千瓦时。

(2)所代理分布式新能源项目过去2个月交易电量,按标准不低于5分/千瓦时。

负荷聚合商首次参与市场交易前,应根据预测交易规模做好履约额度测算。

原文见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分布式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发改电力〔2025〕616号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市场主体:

为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相关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宁夏分布式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9月26日

附件:宁夏分布式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