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国家能源局公告 2025年第4号发布,国家能源局组织了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及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
公告显示,82项技术装备列入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单,其中储能领域10个项目入选,包括6MWh级预制舱式储能系统、高压直挂式构网型储能系统、面向配电网协同控制的智能集散式储能成套装备、规模化储能电站运行状态智能预警装置、动态可重构电池储能系统等,涉及锂离子电池、压缩空气储能、钠离子电池、钒液流电池、锌溴液流电池、半固态锂离子电池等技术类型。
详情如下:
装备名称:基于大容量单体电芯的6MWh级预制舱式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
研制单位: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用户单位:时代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依托工程:时代绿色能源金乡县155MW/310MWh储能项目
装备名称:基于软岩地下储气库的百兆瓦级压缩空气储能系统
研制单位: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储国能(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用户单位:大唐中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依托工程:大唐中宁100MW/400MWh压缩空气储能项目
装备名称:35kV高压直挂式构网型储能系统
研制单位: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网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州博瑞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用户单位:青海茫崖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广核青海冷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茫崖天茫新能源有限公司
依托工程: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宝库储能工程
装备名称:基于聚阴离子型电芯的MW级钠离子电池储能系统
研制单位: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上海电力大学、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用户单位: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甘肃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依托工程: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项目
装备名称:面向配电网协同控制的智能集散式储能成套装备
研制单位: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国网湖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用户单位: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湖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依托工程:湖南省长沙数字化配电网集散式储能共享保供示范工程、湖南省湘潭市湘乡集散式储能示范工程、湖南省邵阳市隆回温冲台区保电示范工程
装备名称:基于1MW级大功率电池模块的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
研制单位:大连融科储能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用户单位:中核汇能河南能源有限公司
依托工程:中核汇能西华县独立储能项目(250MW/1000MWh)
装备名称:基于云边协同技术的规模化储能电站运行状态智能预警装置
研制单位: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
用户单位: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依托工程:国网综能储能电站监测系统
装备名称:动态可重构电池储能系统
研制单位: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云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用户单位:三峡新能源四子王旗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依托工程:三峡乌兰察布新一代电网友好绿色电站示范项目、华电腾格里100MW/200MWh动态可重构电池储能电站项目、江苏高比例新能源县域智慧配电网及新型储能示范工程
装备名称:兆瓦级锌溴液流电池储能系统
研制单位: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恒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大学
用户单位:华电(海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依托工程:青海华电海西托格若格11MW/44MWh储能项目
装备名称:百兆瓦级大容量半固态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
研制单位: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天汇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华电储能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创新有限公司、北京卫蓝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用户单位: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依托工程:广东华电汕尾华侨管理区新型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公告
2025年第4号
为持续推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应用,加快能源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切实保障关键技术装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我局组织了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及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各有关单位申请,经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决定将“基于自主可控IGCT器件的换流阀”等82项技术装备列为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各有关单位要抓紧推动技术装备研制,扎实依托工程开展应用。
二、按照《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发改产业〔2018〕558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单位、用户单位及其依托工程享受如下有关政策:
(一)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依托工程优先纳入相关规划并由各级投资主管部门按照权限核准或审批。
(二)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招投标,经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等非招标方式以保障任务落实。
(三)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依托工程根据实际需要,可在年度上网电量指标安排、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调度方式、燃料供应和监管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鼓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并落实知识产权、资金、税收、金融、保险等支持政策。
(四)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依托工程,根据实际情况享有示范应用过失宽容政策。
三、根据《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2022〕81号),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单位和用户单位要及时向我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依托工程投产运行一年后开展自评价,形成自评价报告报送我局。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单
国家能源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