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发布了《辽宁省2022年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方案》。文件指出结合各地资源禀赋和发展潜力,安排光伏示范项目建设总规模60万千瓦。其中阜新治沙光伏项目50万千瓦、大连滩涂光伏项目10万千瓦。(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安排光伏示范项目建设总规模80 万千瓦,正式稿中去掉了盘锦水面光伏项目 20 万千瓦)
同时要求示范项目单体规模至少10万千瓦,且不存在土地、环保、林草、军事和文物等方面问题。优先鼓励承诺按照建设光伏功率15%的挂钩比例(时长3小时以上)配套储能(含储热)设施,并按照共享储能方式建设。纳入建设计划且完成前期准备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含承诺建设的储能装置),2023年底前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