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储能政策从国家到地方共有90项发布或征求意见,涉及电价政策、电力市场、补贴政策、示范项目等方面,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对本月储能政策进行了梳理解读,希望与业界同仁共同交流探讨。 一、政策数据概览 根据CNESA DataLink全球储能数据库的不完全统计,2025年9月份共发布储能相关政策90项,其中国家层面发布9项。从重要程度来看,非常重要类39项,其中,国家、广东、河北、青海发布数量居多,从政策类别来看,电价政策、电力市场政策居多。 二、重要政策概览 【国家层面】 国家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对锂电池相关物项和正极材料相关物项等实施管制,包括3A001 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 Wh/kg的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用于制造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的设备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管理办法》,提到应急调度在受入省的落地侧电价,按省间现货市场结算价格上限或南方区域现货市场出清价格上限的最高值确定。明确了应急调度电量、电费在送出省发电和用户侧以及受入省用户侧的分配和分摊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发布《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和省级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化、年度化管理,并把非电能(供热、制氢/制氨/制醇、生物燃料等)纳入同一考核体系。 国家发改委发布《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本专项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煤炭消费清洁替代、循环经济助力降碳、低碳零碳负碳示范、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等方向。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发布《算力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版)》(征求意见稿),其中算力设施标准主要包括机房建设、新能源及储能利用、高效供电与冷却、智能运维与管理等标。新能源及储能利用标准,规范存储和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以支持算力基础设施运行。 【地方层面】 储能发展规划方面 广东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珠海市推动固态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重点培育能量密度超350Wh/kg的半固态电池和超400Wh/kg的全固态电池项目,推动固态电池产品规模化量产落地。 河南省发改委发布《推动河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30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500万千瓦(15GW),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标准体系基本成熟健全,多元储能体系初步建成。并且为新型储能制定若干发展措施。


新能源配储方面 云南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发布《云南省第一批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本次入选三个项目,共建设光伏22万千瓦,风电25.875万千瓦,配置储能85MW/170MWh。 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实施第十三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通知》,此次共45个项目纳入实施范围,其中,工业企业类29个、增量配电网类1个,农村地区类5个、其他类7个及3个信息变更。总规模350.82MW,其中风电200.95MW、光伏149.87MW。 电力市场方面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征求青海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范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规定电力中长期交易现阶段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绿色电力交易,灵活开展合同转让、合同变更交易等。可以采用双边协商交易、集中交易两种方式进行。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西北区域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新型储能交易专章》,对参与新型储能交易的经营主体、交易方式、交易组织、计量结算等方面作出规定。 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发布《湖南省电力市场系列规则(试行)》,其中包含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湖南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湖南省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等6项交易规则。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江西电力现货市场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的通知,规定江西电力现货市场自2025年10月1日起,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同时,结合江西新能源消纳形势首次将市场价格下限降至-0.1元/千瓦时,进一步挖掘电网调峰能力。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发布《蒙东电力市场规则体系(试行)》,包含“1+8”系列规则,即1个基本规则和8个实施细则。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河北省2025年秋冬季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方案》,持续扩大需求响应资源池,引导用户侧储能、工业弹性检修、自备电厂等柔性负荷资源纳入需求响应资源池,并落实优先调度原则。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青海省电力中长期分时段交易规范指引的通知,规定参与的市场主体含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企业、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同时,青海省中长期分时段交易各时段申报价格的限额可统一设置为下限80元/MWh、上限650元/MWh。 青海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青海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青海现货电能量市场自2025年10月28日起开始连续试运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发布《四川电力现货规则体系V3.0(征求意见稿)》,规则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完善市场机制设计,促进新能源与其他各类电源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推动分布式发电、独立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交易;支持“电源+储能”作为联合报价主体参与现货市场。 辅助服务方面 江苏能监办发布《江苏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备用、有偿无功调节、转动惯量、爬坡、黑启动等,将可以通过固定补偿或市场化方式提供补偿。另外,纳入输配电价管理的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暂不执行运行管理考核。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发布《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惯量响应、快速调压等补偿标准为72元/MW。 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明确湖南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湖南省内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价格上限不高于省平价新能源项目的上网电价450元/MWh。其中,新型储能报价限额为450元/MWh。同时在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期间,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暂停运行,调峰辅助服务不予补偿。 电价政策方面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优化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与现行政策相比:全年上午7:00-11:00调整为平时段,下午16:00-23:00调整为高峰(尖峰)时段,午间低谷增加了一小时。浮动比例方面,尖峰、高峰、平段、低谷、深谷浮动结果比例为2.05:1.85:1:0.4:0.2。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冀北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本次征求意见稿仅对峰谷时段进行了调整,浮动比例和参与浮动项与现行政策无变化。冬季(11、12月及次年1月、2月)新增深谷时段,均在午间12:00-15:00,共3小时,在低谷电价基础上下浮20%,2月-5月、9月-10月取消上午2小时高峰时段,夏季(6-8月)尖峰时段后移1小时。 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河北南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政策》,与现行政策相比,新政策主要调整了分时时段的划分与峰谷时段的分布,并调整了部分用户的浮动基数,而峰谷的浮动比例,并未进行调整,并取消“执行1.5倍代理购电价格中的0.5倍加价部分不参与峰谷分时电价浮动”的说明。 补贴方面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新型储能在创新载体建设方面和项目试点示范方面分别做出了相应的奖励和补贴标准。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政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建非独立新型储能项目省级财政奖励资金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文件,河南省将对全省区域内新建设的新能源配建储能、用户侧非独立储能项目提供奖励。2024年度新型储能奖励标准为120元/kWh。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西安市促进光伏产业发展若干措施(高效组件、光储、综合用能优化方向)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细则》提及,在西安市域内备案、并网,建设容量超过1兆瓦分布式光伏,配储比例超过20%、时长2小时以上的光储项目,按照储能系统功率给予0.1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贵州省能源局发布2025年煤矿储能应急电源建设项目拟奖补资金情况的公示,共有3家申报单位入选,分别是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老洼地煤矿,拟下达奖补金额200万元;贵州吉龙投资有限公司盘县洒基镇荣祥煤矿,拟下达奖补金额98.01万元;贵州紫森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盘州市仲恒煤矿,拟下达奖补金额141.35万元。 管理规范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从项目布局、建设管理、安全责任、产品质量、应急处置能力五方面明确了安全管理的要点。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储能项目产权登记流转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将开展储能产权“一地、一码、一证”的全生命周期、全流程统一登记托管,建立储能产权项目数据库,实现新型储能产权操作过程透明化、项目情况可追溯、运行效能高效化的管理目标。 浙江温岭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针对功率500KW(含500KW)以上且容量500KW·h(含500KW·h)以上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实行消防备案抽查制度,并做出相应的规定。 虚拟电厂方面 江西省能源局发布《江西省推动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江西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到2027年,建成一批虚拟电厂示范项目,力争全省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100万千瓦以上,适应虚拟电厂发展的平台建设、入网检测、运行调控等技术标准基本建立,与虚拟电厂相匹配的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到2030年,力争具备300万千瓦以上调节能力,全省虚拟电厂商业模式更加丰富多元,可调节资源聚合及响应能力进一步提升。 示范项目方面 河北省发改委印发《河北省拟安排多元技术路线独立储能试点项目清单》,清单共发布97个混合技术独立储能项目,总规模13.82GW/47.03GWh。其中,河北南网53个,6.65GW/22.34GWh;冀北44个项目,7.17GW/24.69GWh。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清单(2025年第二批),本次纳入35个储能项目,容量共计3.45GW/7.425GWh。技术路线来看,主要包括磷酸铁锂、全钒液流、钠离子以及混合储能,磷酸铁锂+钠离子电池、磷酸铁锂电池+钛酸锂等。 低碳发展方面 山西省发改委印发《山西省发展改革委推动零碳(低碳)、绿电园区试点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一般采取直接投资方式,对于企业投资项目,一般采取投资补助方式。专项资金按照比例对项目进行支持。单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核定投资额的15%,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