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DataLink全球储能数据库的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已陆续发布10月电网代理购电价格,截止发稿,除贵州、河南、上海、蒙西、吉林、云南以外,其他地区均已发布。
核心要点:
9月:天津、河北南网更新分时电价政策
天津:《关于优化我市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浮动比例:峰:平:谷,从原有的1.5:1:0.46,变为1.6:1:0.4。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浮动范围:网环节线损费用折价、系统运行费用折合度电水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两部制电价的基本电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不参与浮动。
时段划分:
7、8月:峰时段:15:00-23:00(20:00-22:00为尖峰);平时段:00:00-01:00、09:00-15:00、23:00-24:00;谷时段:01:00-09:00。
其他月份峰时段:08:00-10:00、16:00-22:00(1、2、12月18:00-20:00为尖峰);平时段:06:00-08:00、10:00-12:00、14:00-16:00、22:00-24:00;谷时段:00:00-06:00、12:00-14:00。
河北:《关于优化调整河北南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政策(征求意见稿)》
浮动比例:征求意见稿保持了现行浮动比例,高峰、低谷电价分别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70%,尖峰在高峰电价的基础上上浮20%、深谷电价在低谷电价基础上下浮20%。
浮动范围:未发生变化,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历史偏差电费折价、执行1.5倍代理购电价格中的0.5倍加价部分不参与峰谷分时电价浮动。
时段划分:
深谷:12-15时,低谷:3-7时、11-12时,平段:0-3时、7-11时、15-16时,高峰:16-24时。
低谷:1-7时、12-14时,平段:0-1时、7-12时、14-16时,高峰:16-19时、22-24时,尖峰:19-22时。
深谷:12-14时,低谷:2-6时、11-12时、14-15时,平段:0-2时、6-11时、15-16时,高峰:16-24时。
低谷:2-6时、11-15时,平段:0-2时、6-7时、9-11时、15-17时、23-24时,高峰:7-9时、19-23时,尖峰:17-19时。
分时电价政策的变化对用户侧储能的收益有着较大的影响,CNESA将持续跟踪电价走势,详细的电价汇总及数据分析将在CNESA DataLink全球储能数据库进行展示,数据库相关产品已经上线,欢迎行业同仁订阅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