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规划指出,发电目标方面,2030 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35 亿千瓦左右,年发电量达到 6 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到 28 亿千瓦以上、装机占比超过50%,年发电量4 万亿千瓦时以上,发电量占比达到 30%。
可靠替代目标。2030 年,全国风电光伏(含源侧配建储能)平均置信出力达到 8%(风电 11%左右,光伏6%左右),迎峰度夏度冬晚高峰风电光伏(含源侧配建储能)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提高约 10 个百分点。“十五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可靠顶峰发电能力 3 亿千瓦以上。
加快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可靠替代能力
新建集中式风光电站置信出力原则上应不低于10%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新建与存量改造,推动多源互补开发,加强源储协同运行,引导源荷双向匹配,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可靠替代能力。
提升风光电站系统友好性能加快建设系统友好型风光电站,重点提升可靠顶峰发电能力,增强新能源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支撑。到2030年,新建集中式风光电站置信出力原则上应不低于10%,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超过 20%。推进存量风光电站系统友好性能改造提升。稳妥有序推进已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存量新能源项目涉网性能改造。
七大重点任务
为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规划》作出七方面重点任务部署:
一是积极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供给,优化“三北”风电光伏基地、海上风电、水风光一体化和分布式新能源布局,积极推动生物质、光热及海洋能发电发展;
二是加快提升电力可靠替代能力,推进系统友好型风光电站、新能源多能一体化和抽水蓄能建设,提升负荷与新能源协同运行水平;
三是推动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实现突破,积极发展绿色氢氨醇、风光供热,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多元高效利用和地热能供暖(制冷);
四是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水平,落实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五是巩固拓展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业优势,强化技术创新攻关和产业链供应链建设,提升新能源电站市场化运营能力;
六是健全保障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持续完善法律法规、市场交易、价格形成、绿证绿电和要素保障等;
七是深化可再生能源项目、产业、标准和认证等领域高水平国际合作。
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培育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
规划指出,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加快培育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提升重点用能领域可再生能源消费水平。
01 强化工业领域可再生能源消费
扩大工业领域绿电应用。加快推动煤炭、油气勘探开发用能可再生能源替代,促进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产业“以绿制(造)绿”。拓展可再生能源工业供热场景,鼓励可再生能源绿色原料(燃料)替代,推进绿色氢氨醇在工业领域规模化应用,探索工业领域天然气掺氢利用。因地制宜建设零碳工厂。
02 大力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可再生能源消费
推广绿电直连等新业态,推动车船充(换)电等补能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利用,推动新能源汽车“绿车充绿电”。推进加气站、加氢站、醇氨加注设施等绿色补能服务网点建设,扩大绿色氢氨醇、可持续航空燃料、生物天然气等在交通领域应用。
03 积极提升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消费
把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纳入城镇规划、建设、更新和改造,推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因地制宜推动新建公共建筑用能全面电气化,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环境热能等在建筑供暖(制冷)中的应用。
04 统筹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可再生能源消费
引导新建数据中心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协同规划布局,分类挖掘算力负荷时空调节潜力,创新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方式,稳步提高数字基础设施绿色电力消费水平。提升存量数字基础设施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
05 扩大乡村特色产业可再生能源消费
探索“绿色能源+特色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引导乡村特色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基地、现代设施农业等消费可再生能源,推动种植、养殖、粮食烘干、农副食品加工等领域散煤替代,促进乡村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完善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机制
完善新型储能等容量电价机制
完善适应新能源高比例发展的电力市场机制。构建适应新能源全面入市的电力市场体系。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制度。推动大基地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优化集中式新能源报价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项目联合报价。鼓励分布式新能源通过聚合方式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合理承担系统调节成本。完善辅助服务市场,向用户侧合理传导辅助服务成本。
完善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研究海上风电送出工程成本疏导机制。完善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容量电价机制,有序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
完善绿证绿电交易机制。完善全国统一的绿证核发交易体系,推进中长期绿证交易和多时间尺度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建设。鼓励跨省跨区绿色电力交易,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就近聚合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健全绿证价格形成机制,发布绿证价格指数。推动电-碳-证衔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6〕10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入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有关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