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家首次将新型储能纳入容量电价机制!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布
在 2026-02-02 发布
2026年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6〕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6年1月27日
第十四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 2026,已定档于2026年3月31日-4月3日,欢迎关注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和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公众号,期待与您相约北京·首都国际会展中心,共赴ESIE之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