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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禁止“圈而不建”行为!河南开展独立储能开工建设检查工作
在 2026-09-18 发布

9月16日消息,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独立储能电站开工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及,接入书面答复意见书出具6-15个月、尚未投产的独立储能项目都被列入了本次检查。


严厉禁止“圈而不建”行为,是此次检查的主要目的。后续结合检查情况,针对未实质性开工项目进行清退,相应电力接入审查意见作废。已经市发展改革委与项目业主沟通,明确项目未实质性开工的,可将项目清单及有关情况正式盖章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不再纳入本次检查范围。


从地域上看,此次检查的44个项目来自14个地市,其中,三门峡以7个项目,规模1.2GW/3.2GWh居首位;其次为平顶山,规模0.5GW/2.4GWh。此外,郑州、安阳、南阳、周口、许昌五地均有1GWh及以上的未投产项目。


从电网接入批复时间看,44个项目的批复时间主要集中于2025年7-12月期间,该时段共计31个项目,合计规模4.11GW/10.41GWh,占总规模64.62%(GWh)。去年下半年获得电网批复后,项目目前整体推动的步伐较为缓慢。
2025年4-6月:11个项目,规模1.85GW/5.4GWh;
2025年7-9月:13个项目,规模1.61GW/4.21GWh;
2025年10-12月:18个项目,规模2.5GW/6.2GWh;
2026年1月:2个项目,规模0.15GW/0.3GWh。

2026年3月,河南发改委印发《推动河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豫发改能综[2026]186 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此次开展储能开工建设情况检查便依据此文件的要求进行。

《若干措施》要求:
项目应于取得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书6个月内开工,15个月内建成投运。
同一投资主体存在三个及以上项目逾期未开工的,将纳入信用记录。
同一地市存在50%以上纳规容量项目逾期未开工的,将从严控制储能项目规划指标。

8月,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独立储能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从项目转让、区域接入规模、接入时限三个方面强调了独立储能项目的管理。

一、严禁擅自变更及违规转让。项目业主严禁擅自变更选址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等,严禁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和股权比例,坚决杜绝倒卖行为,项目建成投产前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转让、买卖项目开发权。确需变更的,经市级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备案。违反上述要求的项目,由所在市发展改革委按季度汇总后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并抄送省电力公司,项目接入审查意见作废。

二、严控区域项目接入规模。原则上同一220千伏变电站供电区域内(含其下所带的110千伏、35千伏等变电站 ),合计接入的独立储能总规模不超过30万千瓦。超过该规模的项目需要另行拟定接入方案。

三、完善项目接入时限要求。对于2026年8月1日之前,配套送出或间隔扩建工程已获核准,但工程滞后无法按时并网的项目,原则上接入意见延期6个月。压缩空气、液流电池等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原则上接入意见延期12个月。

全国对于储能项目的管理也是如此。包括河南在内,截至目前,已有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北、宁夏、海南、辽宁等16地接连出台储能项目管理相关政策,纷纷通过清单管控、工期约束、项目清退等方式整治行业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