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云南省能源局印发《云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核心要点速览:
一、明确目标
核心目标:2027年,云南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800万千瓦(8GW)以上;
技术路线:以磷酸铁锂为主,多元发展钠离子、全钒液流、压缩空气、铝基铅炭储能等;
二、全面拓展应用场景
电源侧储能:支持新能源电站建设新型储能,但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的前置条件;
电网侧储能:重点在新能源富集区域布局共享储能,新建电化学储能项目原则上需采用构网型储能技术;推广配电网新型储能应用,推广电网替代性储能。
用户侧储能:聚焦工业园区、零碳园区、算力设施、大数据中心、商业综合体、光储充放一体化充电桩、分布式光伏、通信基站、低空经济、储能+农业、储能+交通等应用场景,积极创新绿电直连、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车网互动等应用模式;鼓励重要电力用户负荷通过配置新型储能满足自备应急电源及安全负荷需求;探索推动新型储能参与需求响应。
融合创新:围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不断创新“储能+”场景,开展多场景融合应用示范。
三、优化储能项目管理
清单管理:对于《云南省新型储能实施方案(2024—2025年)》提出的“云南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清单”中项目,电化学储能项目未在本方案印发之日起1个月内、压缩空气储能项目未在2026年底前实质性开工建设的项目调出示范项目清单;
严禁倒卖:严禁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倒卖项目开发权等变更清单内项目实际控制人的行为,不得擅自变更建设规模及内容。
政策支持:没有纳入推送清单的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不进入调节容量市场进行容量租赁,不享受容量电价或容量补偿等支持性政策的新型储能项目,稳妥有序由各州(市)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新能源发展和消纳需求进行规划统筹,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严控时限:2月内完成项目备案;开工时限-电化学储能项目不超过1年、压缩空气储能项目不超2年;并网时限-磷酸铁锂储能项目8个月内,最长不超1年;全钒液流1年6个月内,最长不超2年;压缩空气储能项目2年6个月,最长不超过年。逾期未完成可能收回项目开发建设权。
四、强化调度作用
制定新型储能调度管理细则;建立新型储能调用机制,坚持公平调度原则,积极配合新型储能开展充放电;建立健全新型储能电站运行考核机制,调度机构将新型储能场站运行情况定期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运行情况较差的进行通报。
五、储能技术多元化
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积极推进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发展,推动构网型储能变流器的技术应用,探索多技术混合式新型储能、长时储能等应用。
推动多种储能技术的联合应用,鼓励发展超长时氢储能技术,推进电氢协同发展,探索可再生能源制氢、制氨、制甲醇等更长周期氢能技术的试点示范,满足多时间尺度应用需求。开展复合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促进能源的高效转化与存储。
六、加快市场化机制完善
鼓励新型储能全面参与电能量市场。完善云南电力中长期、辅助服务市场,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建立适应新型储能参与的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允许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推动“新能源+储能”作为联合报价的主体,一体化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
研究完善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合理补偿储能可靠容量成本。推动储能参与现货市场交易,合理引导新型储能投资。优化完善新型储能参与电网调频及黑启动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结合南方区域现货市场建设情况,探索研究爬坡、转动惯量等辅助服务品种,逐步扩大新型储能参与辅助服务规模。
七、下发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名单,享受容量电价
2025年,重点开展促进新能源消纳、提高电力系统稳定性的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形成《2025年云南省新型共享储能项目清单》,共45个项目,规模为895.5万千瓦/2036万千瓦时。
2026—2027年,研究提出了《云南省新型共享储能发展规模和布局(2026—2027年)》。
没有纳入推送清单的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不进入调节容量市场进行容量租赁。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各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促进我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云南省2025年集中共享新型储能项目清单
附件2:2026—2027年云南省新型共享储能项目重点布局区域
附件3:云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
2025年 12月 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