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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监局进一步强化风电并网安全和风电企业资质许可管理工作
在 2011-08-24 发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电监会有关加强风电并网安全监管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吴新雄主席督查华北区域迎峰度夏电力安全工作时提出的有关工作要求,华北电监局于8月8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风电并网安全和风电企业资质许可管理的通知》,对电力企业加强风电并网安全管理和资质许可管理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从十一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有关电力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风电并网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扭转风电频繁脱网的不利局面。二是已运行的风电企业要主动实施风电场并网安全技术改造,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能力改造工作要在2012年上半年基本完成,2012年年底之前全部完成。要在2012年2月底前完成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的整改和检测工作。三是在建风电场要做好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加强设计控制和设备选型管理,加强施工旁站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参与风电机组涉网工程安装、调试的施工单位,必须取得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是风电企业要认真配合调度机构做好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满足反事故措施要求。五是要加强风电场侧二次系统设备的管理,规范风电场保护定值的整定和执行。六是电网调度机构要积极开展风电并网的有关技术研究,为指导风电接入系统规划和风电并网运行管理提供技术依据。七是要积极探索和开发风电功率预测系统,提高功率预测实用化能力。八是在风电大规模集中接入电网的地区,风电场要闭锁风电机组自动并网程序。九是风电场要及时上报低电压穿越能力和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改造进度和完成情况,并在完成改造后提交书面材料报完工。十是新建风电项目申请发电业务许可应先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已取证的风电企业要提交许可证副本进行低电压穿越能力标注。十一是将低电压穿越能力改造列入并网安评必备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问题严重、整改不力、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的风电场,将责令其停产整改。

下一步,华北电监局将继续细化和完善风电安全监管措施,督促企业将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区域风电安全水平。根据电监会的统一部署,已联合组成由电监会安全监管局、华北电监局、山西电监办和山东电监办参加的华北区域风电安全督查组,将于8月16日开始至8月底,对华北区域开展重点风电企业风电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