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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
在 2013-03-04 发布

27日发布,承诺将促进光伏、风电、天然气等分布式电源并入国家电网,并提供优惠并网条件、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优化并网流程、简化并网手续、提高服务效率等。今后,单位个人不但能用分布式电源给自家供电,还可将用不完的电卖给电网。

与2012年10月国家电网发布的《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相比的新内容:
扩大到所有类型分布式电源,是指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 利用,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发电项目。包括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资源综 合利用发电等类型。

国家电网表示:
将全力做好并网服务,为分布式电源项目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为接入系统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

建于用户内部场所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发电量可以全部上网、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由用户自行选择,用户不足电量由电网提供。上、下网电量分开结算,电价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公司免费提供关口计量装置和发电量计量用电能表。分布式光伏发电、风电项目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