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日,俄勒冈州的立法机构通过了众议院法案2193-B,最终版本的法案获得了广泛的支持,并在俄勒冈的参议院中最终以17-12的投票结果通过,在众议院中以56-3通过。州长Kate Brown于6月10日将该法案签署为法律。
法案基本情况:
*该法案要求部分电力公司于2020年1月1日之前采购合格的储能系统,并授权俄勒冈州公用事业委员会(“委员会”)监督管理。电动公司可以通过收取电费回收购买储能系统导致的成本支出。
*该法案不对不同的储能技术进行优劣区分。电池、飞轮、压缩空气储能、热储能和抽水蓄能都可以。
*在新的法律要求下,除了用户拥有的企业公司,凡是在俄勒冈州参与给25000或者更多电力用户配送电力的公司都需要向委员会提交购买1个或多个储能系统(储能容量应至少能够储存5MWh电力)的项目建议书。俄勒冈州满足25000个用户这项要求的公共事业是Portland General Electric (PGE)公司和PacifiCorp公司。
*任何一家电力公司购买的储能系统的总容量都不应超过该公司2014年高峰负荷的1%。PGE公布的2014年的高峰负荷是3,866 MW,PacifiCorp预测的高峰负荷是2377MW。但是目前尚不清楚,1%的限量的是用来衡量储能项目容量MW,还是衡量储能的放电量MWh。
*委员会评估每一个项目建议书,并审核是否与委员会的指南要求相一致,并给审核通过的电力公司发放开发项目的许可。
时间表:
*2017年1月1日之前,委员会被要求颁布供电力公司提交建议书的指南(即,强制购买令的游戏规则)。
*2018年1月1日之前,每一个电力公司都被要求提交储能系统购买项目建议书。
意义:
继2013年加州实施储能强制购买令之后,俄勒冈州成为了第二个实施储能强制购买令的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