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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7年)》印发
在 2015-11-30 发布


       2015年11月1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该行动计划主要是为了全面推进今年7月份国务院批准的《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实施,结合张家口市实际而制定的。并已在2015年10月13日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讨论中获得通过。


       总体目标:

       到2017年,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规模的280万千瓦,新增装机580万千瓦,其中,新增风电装机26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00万千瓦、光热发电装机20万千瓦。20%的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30%的城市公共交通、15%的城镇居民生活、20%的商业及公共建筑用能来自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电供暖面积达到410万平方米。

       体制机制、商业模式和技术三大创新取得阶段性突破。

       规模化开发、大容量储能应用、智能化输电通道建设和多元化应用示范四大工程稳步推进。

低碳奥运专区、可再生能源科技创业城、综合商务区、高端装备制造聚集区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生态示范区五大功能区构架基本形成。


       统筹规划(2015年8月-12月)

       紧紧围绕可再生能源发输储用深层次矛盾的破解,以扩大示范区影响力为先导,启动一批技术领先、示范性强、易推广的高端项目,领导层面、专家层面、完善规划、政策及配套优惠政策制定、招商引资、试点创新金融和商业模式,共10个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2016年1月-12月)

       以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应用为基础,以提高送出和本地消纳能力为重点,以“互联网+”智慧能源为导向,以提升创新服务能力为支撑,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打造技术创新平台,加快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建设,有效提升本地消纳能力,全面开展各项建设工作。制氢项目、微网项目、风光储输三期试验项目、抽水蓄能电站、生态产业园项目等。


       阶段评估(2017年1月-12月)

       继续扎实推进示范区建设,并落实行动计划监督考核与阶段性评估,做好修偏补缺和经验总结工作。编制新的三年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