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印发《京津唐电网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暂行规则》,力争到2016年底电力直接交易规模达到全社会用电量的20%。
市场成员包括各类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市场运营机构。其中,电网企业指运营和维护输配电资产的输配电服务企业;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各类发电企业、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为参与直接交易的市场主体。
直接交易以协商交易为主、集中竞价为辅。直接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年度协商交易、月度协商交易和月度竞价交易等。
直接交易价格为发电侧价格,用户侧购电价由直接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直接交易价格由电力用户、售电企业与发电企业通过自主协商或集中竞价确定,非因法定事由,不受第三方干预。
价差上(下)限=±京津唐电网燃煤火电机组平均上网电价×P,P取值范围0-1,目前暂定为0.2。
计划电量分配实际剔除容量=发电企业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容量×T,T取值范围0-1,目前暂定05。
机组直接电量上限=次年度机组计划电量×直接交易电量比例×K,直接交易电量比例=三省(市)预计直接交易电量/京津唐电网全社会用电量;K为电量上限系数,取值范围0至10,K暂定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