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观察

首页 行业资讯 产业观察 文章详情
电力改革、售电信息
在 2016-08-15 发布


       《珠海市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发布。


       珠海将在横琴新区和西部生态新区等地推进配电改革试点,并以横琴冷热电联供和斗门新青工业园、金湾东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项目为依托,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


       珠海将探索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的有效途径,以新建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城市新区等为重点,推动社会资本进入配电领域。同时,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在横琴新区和西部生态新区等部分区域推进配电改革试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企业和智能微电网的企业可在相应的供电营业区内从事售电业务。


       珠海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发电企业等组建售电主体,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专业化的售电企业,逐步形成电网企业所属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独立售电公司等多层次的售电市场主体。


       全面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市场,加快推进斗门、金湾分布式电源项目的各类试点和示范。鼓励以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和城市新区等为重点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电源,因地制宜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同时,准许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络和终端用电系统,逐步推动其向周边用户直接供电,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或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