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方案的通知》。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单位能耗、环保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大工业电力用户可自行参与直接交易;允许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参与直接交易,允许组织年用电量3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打捆”参与直接交易。
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参与功率因数考核,暂不执行丰枯峰谷电价浮动。
市内火电参与直接交易电量规模2016年不低于80亿千瓦时,以后逐年增加;水电参与直接交易电量规模由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每年确定。
重庆市2014年全年发电量为644.5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