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联合工作组已于8月23日下发“关于征求《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方案与京津冀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方案将在今年9月份上报国家能源局,市场运营规则等配套文件的研究工作也将同期开展;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最终方案将在10月份印发。这标志着新电改首个区域市场建设方案呼之欲出,电改进程将迎来全新里程碑。
此次《征求意见稿》确立的总体目标为:
加快建立以中长期差价合约交易和现货交易为核心的集中式京津冀电力市场(其中,中长期合约交易包括跨区跨省中长期合约、区内中长期合约、合同转让合约三种类型。现货交易则主要包括日前交易、实时交易与辅助服务交易三种类型)。
以核定适应电力市场建设发展的输配电价体系为基础,以组建相对独立、规范运作的交易机构为支撑,以培育多元化的合格市场主体为前提,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发用电计划和增量配售电业务,加快构建新型结算机制,稳步推进辅助服务、容量、金融输电权及电力金融衍生品等新型市场机制。
以市场手段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在市场初期,将开展清洁能源的低谷电交易机制,并同步建立风电、光伏功率预测精度考核机制,允许市场主体以增量电量的形式与风电、光伏企业进行低谷弃风、弃光电量交易,以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征求意见稿》将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细分为“三步走”:
第一阶段为2016年底至2017年12月,将以京津唐电网为市场交易范围,组建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进行配套技术平台建设,核定合理的输配电价,加快培育合格市场主体,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竞争性环节电价和配售电业务,规范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探索新的结算机制,建立低谷弃风电量交易机制,探索建立辅助服务市场,完成现货市场的相关准备工作,尽快释放电力体制改革红利。
第二阶段为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将以京津唐电网为市场范围,启动现货交易,探索交易、调度机构一体化的运作机制,改变发用电计划为政府保障性金融合约,进一步提高直接交易电量比例、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开放配售电业务、丰富辅助服务市场,探索新的以市场的手段消纳可再生能源,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运行效率,初步建立起完善的京津唐电力市场体系。
第三阶段为2020年1月以后,将在充分论证并经各方同意的情况下,扩大市场范围至京津冀电网,实现市场融合和自我发展。在京津冀开展现货交易,研究组建交易、调度一体化的独立电力市场运营机构,扩大市场准入范围,全面放开发用电计划,全面放开电力零售市场,完善辅助服务市场,进一步丰富市场交易品种。
根据《征求意见稿》时间安排,在10月份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发布后,京津冀电力交易中心挂牌将在今年11月份成立,京津冀电力市场运营规则也将同期印发;京津冀电力交易平台建设将在12月份启动,2017年6月投入试 运行;2017年9月份,将完成京津唐电力市场现货交易市场仿真;2018年1月份开始京津唐电力市场的模拟运行,在当年6月份,京津唐电力市场正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