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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的未来是新能源?国家能源局文件指明煤矿+储能新机遇
在 2025-11-10 发布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

依托煤炭矿区资源要素大力发展新能源,有序实施矿区清洁能源替代,到“十五五”末,煤炭矿区光伏风电产业发展模式基本成熟,建设一批清洁低碳矿区。

对于储能来说,有哪些新机遇?

机遇一:促进规模化新能源消纳——鼓励拥有集中连片土地资源、具备良好电网接入条件的产煤地区,规划建设大型光伏基地,提升新能源规模化开发水平。

机遇二:矿区智能微电网——文件提出,因地制宜建设“源网荷储”协同控制的矿区智能微电网,推动矿区光伏风电、瓦斯发电、多元储能、智慧能源管控系统等一体化开发运行,促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

机遇三:光储充放一体站——文件积极推动矿区用能清洁替代。推进矿区运输设备新能源替代,在有条件的露天煤矿规模化应用电动、氢能矿卡,井工煤矿根据运输方式逐步应用电动矿用无轨胶轮车,提升矿区运输系统清洁低碳化水平。支持矿区结合生产生活需求合理布局建设充换电站、加氢站,鼓励建设“光储充放”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完善矿区绿色交通服务基础设施。

机遇四:零碳园区+储能——文件提出聚焦矿区机电维修车间、运输物流中心等重点场所,建设一批高效低碳零碳典型厂区园区,降低矿区碳排放水平。此前,中共中央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郑栅洁介绍,“十五五”时期,力争建成100个左右国家级零碳园区,将为绿色低碳产业带来巨大发展空间。

机遇五:重力储能——积极开展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基础理论研究,加强煤炭与新能源耦合发电、矿井空间储能系统集成、新能源制氢与煤转化耦合等关键技术研发,加大供热煤电机组与新能源耦合降碳增效、利用废弃矿井空间实施重力储能等技术路径的探索实践。支持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首台(套)技术装备应用,建设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试点项目,形成以低碳化为导向的煤基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除了具体的应用场景,这些机遇背后还有更深层的政策和产业动力。

将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纳入“十五五”相关能源规划,支持地方用好中央预算内资金、碳减排支持工具等政策。

鼓励矿区分布式能源项目直接参与或以聚合模式参与电力市场,而配置储能是满足绿电稳定输出、提升交易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这将为储能创造新的市场化商业模式和收益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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