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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分时电价征求意见:夏冬高峰时段收缩,全年午间低谷3h
在 2025-10-15 发布

10月15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其中指出,结合不同季节电力供需形势和负荷特性,优化工商业用户季节性峰谷时段设置。与现行政策相比:全年上午7:00-11:00调整为平时段,下午16:00-23:00调整为高峰(尖峰)时段,午间低谷增加了一小时。


春秋季(2-6月,9-11月)

高峰:16:00-23:00

平段:7:00-11:0014:00-16:0023:00-24:00

低谷:0:00-7:0011:00-14:00


夏冬季(1月、7月、8月、12月)

尖峰:18:00-22:00

高峰:16:00-18:0022:00-23:00

平段:7:00-11:0014:00-16:0023:00-24:00

低谷:0:00-7:0011:00-14:00


优化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劳动节、国庆节假期期间的前三天,以及春节假期(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将0:00-9:00设置为低谷时段,9:00-15:00设置为深谷时段。


浮动比例方面。以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之和作为平段电价,并以此为基础上下浮动。尖峰、高峰、平段、低谷、深谷浮动结果比例为2.05:1.85: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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