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西北能监局发布《青海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此次意见稿规则与之前的试行规则相比,将储能参与电网调峰价格下调。
文丨西北能监局
最新发布的意见稿指出,满足10MW/20MWh以上、具备AGC功能等条件的发电企业、用户侧或电网侧储能电站可以参与。
其中“共享储能调峰”章节定义,交易模式分为双边协商交易和市场竞价交易,且两种模式交易后储能电站仍可用剩余电力参与电网调峰,已并网的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电网调用调峰价格为0.5元/kWh。
据北极星储能网了解,此前《青海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规定,电网调用储能设施参与青海电网调峰价格暂定0.7元/千瓦时。(原文链接:0.7元/千瓦时!青海启动储能调峰辅助服务交易)
此次意见稿规则与之前的试行规则相比,储能参与电网调峰价格下调。
具体准入条件、结算费用及价格定义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