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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补贴条款遭删除!《深圳市支持电化学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正式发布
在 2023-02-08 发布

文 | 深圳市发改委


2月7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了《深圳市支持电化学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正式版文件,与此前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正式稿文件变动较大,主要体现在对储能项目以及储能产业补贴条款的删除。


1月19日,《深圳市支持电化学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


对供应链企业的经营性贷款利息按不超过30%,给予最高300万元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储能电池国际总部、区域总部企业,可给予落地奖励1000万元。


针对钠离子电池、镁离子电池、全固态锂电池等前沿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单个项目予以最高 1000万元支持。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研发储备前沿储能技术,单个项目支持力度不超过300万元。


对获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载体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支持。

支持企业主导参与钠离子电池、电池回收利用、储能碳标识认证、储能电池安全包装等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项目,按项目级别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资助。


鼓励企业围绕源网荷三端需求定制化储能产品,面向原材料、元器件、电芯模组、控制系统等重点领域建设中试生产线,予以最高 1000 万元支持。支持企业实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予以最高 1500 万元支持。对企业实施的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分档分类支持,按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5000万元资助。


对先进的储能示范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最高支持力度不超过1000万元。


正式稿中,具体补贴条款全部删除。详见(储能示范项目给予最高财政支持1000万,深圳大手笔支持电化学储能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