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12月9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印发《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市场主体包括发电企业、电力用户、配售电企业和储能企业等。市场运行初期,容量5MW及以上,持续时间 2 小时以上的独立储能电站及储能装置,具备提供调频辅助服务能力的储能装置、储能电站与新能源电站联合作为调频辅助服务提供者,包括:风储、光储等可作为调频辅助服务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