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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动态丨浙江售电市场将开闸!煤炭、钢铁、有色、建材四大领域率先开放
在 2019-09-27 发布


近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能监办、省能源局等部门即将联合印发《浙江省部分行业放开中长期电力交易基本规则(试行)》(浙发改能源〔2019〕405号)。根据《规则》的制度安排,作为电力市场的重要一环,与广大电力用户密切相关的售电市场即将正式开锣交易,而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作为率先放开的四大行业领域,可以参与售电市场交易啦~~

划重点


1、电力用户准入。110kV以上为“批发市场用户”,即一类用户,10kV及以上、100kV以下的电力用户为“零售用户”,即二类用户,具体放开行业参考年度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方案。


根据1月29日,浙江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19年度浙江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本次售电市场交易只放开煤碳、钢铁、有色和建材四个行业总计130亿千瓦时电量参与。

2、市场份额限制。同一投资主体(含关联企业)所属的售电企业,年边协商交易、月度集中竞价交易和平台挂牌交易总电不超过全省售电市场总量的20%。

从年初的市场份额30%到25%,一直削减到目前的20%,主管部门非常注重控制市场主体市场力。2019年售电公司可参与市场电量130亿左右,单个售电公司限制在26亿千瓦时内。

3、售电市场交易品种。开展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月度集中竞价交易、挂牌交易。


4、电力交易价格限制。集中竞价交易中,为避免市场操纵及恶性竞争,可对报价设置上限;参与市场交易机组发电能力明显大于用电需求时,可对报价设置下限。



5、月度集中竞价六段式报价。浙江省与广东、江苏等省份的一个不同点是采用买卖双方六段式报价,有助于降低市场主体交易风险,但出清方式依旧是边际统一出清。


卖方申报(发电企业或批发市场用户和售电企业申请作为“卖方”申报)实行六段式报量、报价,每段电量不得超过其上限电量的20%,报价价格逐段递增,每段价差不得小于3.0元/MWh。


买方申报(批发市场用户和售电企业、发电企业作为“买方”申报)实行六段式报量、报价,每段电量不得超过其上限电量的20%,报价价格逐段递增,每段价差不得小于3.0元/MWh。


6、偏差考核与结算。发电企业、批发市场用户、售电企业售电市场的合同偏差电量,釆取“月结月清”的方式结算偏差电量,不滚动调整(初期即月结月清,售电公司面临较大偏差电量考核风险)。

根据浙江省偏差考核规则,用户侧多用点不罚款,只是执行目录电价。少用电可能面临5%或10%标杆电价的惩罚。


(1)、月度实际用电量>月度合同电量


合同内电量按照合同约定价格结算,超合同电量部分结算价格按照燃煤机组标杆电价结算,不进行偏差考核。(2018年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度电让利在3分/千瓦时,预计超过合同电量部分较市场化电价贵2-3分/千瓦时)。


(2)、月度合同电量≥月度实际用电量≥95%月度合同电量


实际用电量按照月度集中竞价交易电量、平台挂牌交易电量和年度双边协商交易电量的顺序,以合同约定价格进行结算,免考核。


(3)、80%月度合同电量≤月度实际用电量<95%月度合同电量


实际用电量按照月度集中竞价交易电量、平台挂牌交易电量和年度双边协商交易电量的顺序,以合同约定价格进行结算,低于95%差值电量部分,按照当期浙江火电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5%征收偏差调整费用(大约在2.1分/千瓦时)。


(4)、月度实际用电量<80%月度合同电量


如果实际用电量在月度合同电量80%以下时,实际用电量按照月度集中竞价交易电量、平台挂牌交易电量和年度双边协商交易电量的顺序,以合同约定价格进行结算,低于80%差值电量部分,按照当期浙江火电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10%征收偏差调整费用(大约在4.15分/千瓦时)。


7、履约保函管理。预估本年度售电企业所代理用户的用电量,按照上一年度实际用电量的120%估算。4亿千瓦时及以下履约保函额度200万元,每增加1亿度,保函增加50万,保函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具体详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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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函由电网企业管理,根据当月售电公司实际结算情况,不足时应及时补齐。


8、用户退出市场执行1.2倍的惩罚性电价。第一版本对退出电力市场的用户,保底供电价格按照目录电价执行,最终版本更加严格。
 
被强制退出市场的以及已参与后自愿退出市场的电力用户,原则上 3年内不得再进入市场,由电力用户属地电网企业或其它拥有配网运营权的售电企业履行保底供电义务,保底供电电度电价暂按政府核定的目录电价的1.2倍执行。



文章综合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