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储能政策频繁出台,从国家到地方与储能相关的政策有40余项发布或征求意见,涉及市场交易规则、电价机制、直接资金补贴及建设规划等方面,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对本月储能政策进行了梳理解读,希望与业界同仁共同交流探讨。
结合《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及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共同制定了最新版《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明确工商业用户将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的改革思路,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是过渡时期的方式,同时体现电网对不适宜进入市场的电力用户的一种兜底保障,而非借代购电与市场争利。
辅助服务政策持续发布,省间交易有助储能发展
本月,国家发改委会同能源局,同意国家电网公司开展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华中能监局和华东能监局分别发布储能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的交易规则,并允许储能电站参与省间调节,为储能创造了新的市场机遇。
宁夏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开展新型储能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在吴忠市、中卫市及宁东基地建设一批新型储能试点项目,原则上每个地区储能试点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每个地区项目总规模不超过300MW/600MWh,要求试点项目于明年9月30日之前建成并网。项目评选按照先到先得原则,由各地区于明年11月底拟定试点项目名单上报自治区发改委。入选的储能试点项目可享有2022、2023年度0.8元/kwh的调峰服务补偿,每年调用完全充放电次数不低于300次,并在辅助服务市场中不考虑价格排序,优先调用。
按照上述补贴方式测算,每个地区每年最多可以获得约1.4亿元补偿(800元/MWh×300次×600MWh=1.4亿元),补偿力度在调峰市场中最高,但是经测算,若储能电站仅参与调峰市场,仍难以具备经济性,而宁夏的调频市场规模较小,调频需求不大,储能若想获得较好的收益,还需要参与更多的市场交易品种。
苏州市吴江区发布的《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对实际投运的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运营主体补贴0.9元/kwh,补贴2年放电量。若按照10MW/40MWh储能系统,每天两充两放进行测算,理想状态下每年可获得运营补贴近2000万元持续两年,项目收益较为可观,较好地激励补贴将直接推动吴江区分布式光伏与储能的发展,也将吸引更多相关企业投资落地。
浙江省发布《关于浙江省加快新型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提出,2021-2023年全省建成并网1GW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十四五期间力争实现2GW左右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发展目标。过渡期间,给予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的调峰项目3年容量退坡补贴(200元、180元、170元/千瓦·年);联合火电机组调频的示范项目,Kpd值>0.9的按储能容量每月给予20万千瓦时/兆瓦调频奖励一定用煤量指标。此外,非市场情况下,调峰项目的充放电损耗电量暂纳入全省电网线损统计范畴。在目前浙江政策的支持下,独立储能电站仅参与调峰市场难以具备经济性,浙江的调频市场规模较大,还需要综合考虑调频市场的收益。
综上,我国各类电力市场建设在持续推动中,有助于储能获取多重收益,但机遇与风险并存,储能是否能够真正通过市场交易获益,还需要建立合理的市场规则,在市场改革的过程中,还需要各类市场建设之间做好协同,避免由于政策的波动带来市场的不稳定。同时储能从业者也应积极主动参与规则设计,了解市场运行方式,优化电站运行策略,提升抗风险能力,对市场变化形成合理预判。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以下简称储能联盟)是北京市一级社团法人,中国社会组织评估5A级社团,是中国第一个专注在储能领域的非营利性国际行业组织。储能联盟致力于通过影响政府政策的制定和储能应用的推广促进储能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联盟在协同政府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中国储能产业发展战略、倡导产业发展模式、确定中远期产业发展重点方向、整合产业力量推动建立产业机制等工作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对相关政策有任何疑问,可咨询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工作人员,联盟将尽力做好解答和意见反馈工作,并与能源领域相关专业机构合作共同开展储能政策研究工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政策制定做好支撑工作,为会员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