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公布已纳规独立新型储能项目。
2023年7月19日,江苏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我省新型储能项目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在2023年至2026年1月的迎峰度夏(冬)期间(1月、7-8月、12月),依据其放电上网电量给予顶峰费用支持,顶峰费用逐年退坡,2023年至2024年0.5元/千瓦时,2025年至2026年1月0.3元/千瓦时。
在迎峰度夏(冬)期间(1月、7-8月、12月),原则上全容量充放电调用次数不低于160次或放电时长不低于320小时,不结算充电费用,放电上网电量价格为江苏省燃煤发电基准价0.391元/千瓦时。
文 |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