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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交易市场
在 2015-02-16 发布

       在2月4日举行的中国碳排放交易高层论坛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气候司国内政策和履约处处长蒋兆理表示,我国将在2016年启动全国碳市场。


       全国碳交易市场的首批行业企业将由电力、冶金、有色、建材、化工等5个传统制造业和航空服务业,年排放量大于2.6万吨的企业构成,碳市场排放量可能涉及30亿吨至40亿吨。如果仅考虑现货,交易额预计可达12亿元至80亿元;如果进一步考虑期货,交易额将大幅增加,活跃性也将大幅提升,交易金额将达600亿元至4000亿元。

       全国碳市场建设大致可以分为3个阶段。其中,2014年至2016年为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至2019年是全国碳交易市场的正式启动阶段。2019年以后,我国将启动碳市场的“高速运转模式”,使碳市场承担温室气体减排的最核心的作用。

       背景:
       2013年6月,我国相继在深圳、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湖北、重庆等地建立了7个碳交易市场。
       2014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将继续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加快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