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补贴方式和标准: 2015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期间,北京市域内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0.3元/千瓦时市级补助,连续补助5年。
奖励对象:分布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
奖励资金申报 :申报工作每年开展两次,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分别于每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向项目所在地区县发展改革委申报当年1月1日-6月30日和上一年7月1日-12月31日的奖励申请,自然人投资建设的项目由各区县电力公司按此时间向项目所在地区县发展改革委代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