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全国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原则上要采用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 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简称克/千瓦时),到 2020 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 310 克/千瓦时。各地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推动企业进行限期治理,一厂一策,逐一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稳定达标,改造机组容量约 1.1 亿千瓦。
1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负荷排放要求的机组,2016年1月1日以前已经并网运行的现役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1分钱(含税);对2016年1月1日之后并网运行的新建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0.5分钱(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