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6年电力运行调节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1)做好电力供需监测工作、供需形势预测工作
2)落实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
优先预留规划内可再生能源的年度发电空间,鼓励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
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接受外来电中清洁能源的比例
3)坚持市场化方向,积极推进直接交易
扩大交易规模、规范交易方式,还原电力商品属性
4)制定平衡方案,推进节能低碳电力调度
有效减少弃水弃风弃光
污染小、高效燃煤发电机组的年利用小时数明显高于高污染、低效燃煤发电机组
5)推动开展试点工作
认真做好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相关工作
抓紧开展交易机构组建试点工作
6)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
认真组织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
总结试点城市工作,推广需求响应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及应用
7)做好行政执法和相关法规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