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投票表决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等相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对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审议稿):调整了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价格上限,提出加强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衔接。
一、调整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价格上限
按不高于当地平价新能源项目的上网电价原则调整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价格上限。陕西、宁夏、青海辅助服务市场中调峰交易不再分档,火电深度调峰申报价格上限调整如下:
宁夏虚拟电厂调峰交易上限暂保持0.19元/kWh,其他类型的调峰交易申报价格上限参照火电深度调峰交易执行。
青海储能调峰交易中电网调用储能的调峰价格暂定0.3247元/kWh。
二、加强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衔接
电力现货市场未运行期间,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按照市场规则运行;结算试运行期间,调峰辅助服务不予补偿。在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原则上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不再运行,推动经营主体响应现货市场价格信号参与削峰填谷,调峰市场相应功能融入现货市场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