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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启动新型储能试点申报:风电15%、光伏5%,2小时
在 2022-09-08 发布

文 |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9月2日,湖南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新型储能试点工作的通知》,就储能配置类型、风电、光伏项目配置储能给出有关要求。


根据文件,本次申报按照“大规模、集中式”建设模式,鼓励有储能投资运营、新能源开发或生产资质的企业,以单独或联合开发的形式建设试点项目。其中,试点单体项目原则上不低于5万千瓦/10万千瓦时,用户侧储能暂不例如试点范围。


在具体配置要求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分别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的15%、5%比例(储能时长2小时)配建储能电站。对在2022年12月底前、2023年6月底前实现全容量并网运行的新型储能项目,在计算其作为新能源发电项目配建的容量时,分别按照装机容量的1.5、1.3倍计算;对放电时长超过2小时的液流电池、压缩空气等储能设施,按照等效时长2小时的原则,通过电量折算相关容量。


其主要盈利方式为:


一、新能源发电项目通过租赁方式配置新型储能的,双方应通过电力市场交易平台开展专场交易,采用双边协商等方式形成租赁价格,签订3年及以上中长期租赁协议。


二、通过电力市场交易方式形成新型储能项目充放电价格。在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前,新型储能项目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充电时作为大工业用户签订市场合约,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放电时作为发电主体签订市场合约。在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后,新型储能项目按照现货市场规则形成相关充放电价格。


三、鼓励新型储能项目积极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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