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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储能装机2GW以上!广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
在 2022-09-05 发布

文 |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9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广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力争开工建设抽水蓄能电站装机840万千瓦,全区新增集中式新型储能并网装机200万千瓦以上。


新型储能方面,文件指出要积极发展电源侧新型储能,推进新能源项目合理配套储能,改善新能源场站出力特性。优化布局电网侧储能,发挥储能消纳新能源、削峰填谷、增强电网稳定性和应急供电等多重作用。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鼓励用户侧储能参与系统调峰调频。拓宽储能应用场景,探索储能聚合利用、共享利用等新模式,在新能源装机比例较高地区开展集中式储能示范应用。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储能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区新增集中式新型储能并网装机200万千瓦以上。


技术创新方面,文件指出要鼓励压缩空气、液流电池等长时储能技术应用,探索飞轮储能、超级电容储能、钠离子电池等其他储能技术应用。


原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桂政办发〔2022〕5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8月19日

广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发展基础


一、“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回顾


“十三五”时期,广西全面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发展,全区能源安全保障基础持续增强,能源基础设施日益完善,能源结构不断优化,能源绿色转型步伐明显加快,能源体制改革成效显著,能源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为服务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能源安全保障基础持续增强。


能源供应能力有效提升。基本形成煤炭、石油、电力、核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生产体系,能源品类齐全。2020年,全区能源综合生产能力3280万吨标准煤,电力总装机5178万千瓦,其中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759万千瓦、2344万千瓦、217万千瓦、653万千瓦、205万千瓦。云南金沙江中游电站送电广西直流输电工程(以下简称金中直流)、乌东德电站送电广东广西特高压多端柔性直流示范工程(以下简称昆柳龙直流)先后投产,为广西提供有力的清洁电力支撑。


能源输送能力逐步提高。2020年,全区建成天然气长输管道和省级主干支线管道2683公里,初步形成“一横两纵”干线管输格局,12个设区市通达长输管道天然气,满足49个县天然气利用需求。成品油管道总里程2029公里。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公用变电容量8624万千伏安、线路长度29204公里,分别是2015年的1.3倍、1.2倍。500千伏主干电网依托“西电东送”通道,形成“四横两纵”的网架格局,实现500千伏变电站设区市全覆盖,220千伏电网形成多环网结构。


煤炭油气储备体系初步建立。2020年,全区主要储煤设施煤炭静态储备能力约686万吨。原油、成品油库容分别达到840万立方米、280万立方米,储备能力分别达到161天、99天。各级人民政府和城镇燃气企业储气体系初步建立。建成沿海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2座,储气能力4.38亿立方米,LNG年接卸能力660万吨,天然气储备基地初具规模。


(二)能源绿色转型步伐明显加快。


能源生产持续清洁化。清洁电源发展明显加快,2020年,全区非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比重分别达到58.7%、54.5%、20.6%。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较2015年分别增加613万千瓦、193万千瓦,是2015年的16.2倍、16.8倍。广西首座核电站防城港红沙核电一期1、2号机组全部投产,“华龙一号”示范项目防城港红沙核电二期3、4号机组顺利开工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积极成效,累计关停落后煤炭矿井58处,淘汰产能963万吨,关停不达标煤电机组2台共44万千瓦。统调燃煤电厂全面实现超低排放,完成21台煤电机组共1112万千瓦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11克标准煤/千瓦时,较2015年下降8克标准煤/千瓦时。


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2020年,全区能源消费总量约11806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长3.8%,其中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6%,高于全国15.9%的平均水平。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43.3%,高于全国28.8%的平均水平。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约8.9%,较2015年提高6.9个百分点。全社会用电量2029亿千瓦时,年均增长8.7%。天然气消费量31.9亿立方米,是2015年的3.7倍,年均增长29.4%。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初步建成,建成公共充电基础设施3.05万个。车用乙醇汽油消费量65.1万吨。


(三)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成效显著。


电力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开创广西主电网和地方电网融合新模式,全区电力“一张网”建设迈出关键一步。电力市场化改革快速发展,全区电力市场累计准入市场主体8534家,区内直接交易电量2451亿千瓦时,累计释放改革红利236亿元。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稳步开展,获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21个。油气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完成顶层设计,广西燃气集团正式组建,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


(四)能源服务水平实现全面提升。


全面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建设任务,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户均配变容量(以下统称“两率一户”)提前一年达到国家要求,助推全区5379个贫困村全部出列、54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实施居民用气阶梯气价政策,民生用气成本普遍下降。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获得电力”全流程时间为32天,电力报装环节、成本、时间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发展环境和形势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和全球能源供需格局深刻变化,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全面加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我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构建现代能源体系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国内外能源格局深刻变革。


全球能源体系加快演变重构。能源供需多极化格局深入演变,供应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能源安全面临更多挑战。全球开启应对气候变化新征程,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之势不可逆转。能源系统形态加速变革,能源转型技术路线和模式多元化发展,科技创新高度活跃,智能化升级持续加快。能源发展动力加速转换,绿色产业成为重要投资领域,清洁低碳能源发展迎来新机遇。


我国能源转型进入关键期。我国能源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能源改革发展任务依然艰巨。能源需求持续增长,不可抗因素持续增加,对端牢能源饭碗、确保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靠提出更高要求。“十四五”时期是为力争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打好基础的关键时期,国家明确了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能源体系和发展模式正在进入非化石能源主导的崭新阶段。


广西现代能源体系建设任务艰巨。广西能源资源禀赋不足,自给率低,煤炭、石油、天然气对外依存度高,人均用能指标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能源消费刚性增长与保障能源供应矛盾突出。在碳达峰、碳中和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要求下,提高能源自主保障能力,合理控制能源消费与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用能,将面临水电已深度开发、新能源发展约束条件增加、能源转型受产业结构调整影响较大等挑战;实现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增长,将面临系统安全、经济运行、技术进步和政策协同等挑战。同时,广西用能成本长期偏高,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匹配;现有能源体制机制、政策体系、治理方式等难以适应新形势下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需要;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能源产业培育不充分;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多,城乡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差距明显,现代能源体系建设任重道远。


(二)广西步入能源发展新阶段。


今后一段时期,广西能源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广西区位优势独特,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重要枢纽,是国家“西电东送”、“南气北输”的重要通道;能源生产结构清洁化发展,是开发核电、海上风电、抽水蓄能、生物质能、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的有利地区;能源储备优势突出,江、海、铁运输通道便捷,部分地区地质条件较理想,为进一步扩大能源战略储备提供了有利条件;能源场址资源丰富,北部湾油气田和内陆页岩气发展潜力巨大;北部湾能源安全战略地位日益凸显,有条件建设立足广西、服务西南中南地区和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共建“一带一路”的综合能源基地。国家能源安全保障进入关键攻坚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进入重要窗口期、现代能源产业进入创新升级期、能源普遍服务进入巩固提升期,推动建设国家综合能源基地,为广西不断夯实能源供应保障基础,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培育现代能源装备产业集群,加快补齐能源基础设施短板,提高能源安全保障和服务能力,促进能源惠民利民带来重大机遇。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统筹,守牢安全底线。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注重统筹谋划,合理布局。筑牢底线思维,立足广西以煤炭消费为主的实际,坚持转型升级以立为先,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坚持需求导向,着力提高能源自给能力,预留充足安全保供裕度。积极融入区域能源合作,着力增强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性稳定性。


坚持绿色发展,着力创新引领。坚持生态优先,能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协同推进能源供给保障与绿色低碳转型。坚持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持续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培育能源生产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坚持创新驱动和技术进步引领,推动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进能源产业链现代化。


坚持深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公平开放、有效竞争的市场体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制约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政策引导,强化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坚持民生优先,促进共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强化民生领域能源需求保障,推动能源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坚强能源保障。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广西建设国家综合能源基地、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主要目标是:


——能源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到2025年,全区能源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400万吨标准煤以上,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9400万千瓦以上。建设投产一批支撑性电源和应急备用调峰电源。高水平建成覆盖全区的绿色智能电网,电网更加坚强。煤炭油气产供储销体系持续完善,能源安全储备能力进一步提高。能源应急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持续加强。


——能源低碳转型成效显著。扩大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以上,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54%以上,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确保达到国家下达广西的最低目标,力争完成激励目标。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五年累计下降值达到国家要求。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


——能源系统效率稳步提高。单位GDP能耗五年累计下降值达到国家要求。电力协调运行能力不断加强,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以上。


——能源创新能力有所突破。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先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及综合利用技术、新型电力系统及其支撑技术、先进核能技术、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安全高效储能和氢能技术、减污降碳技术、能源产业技术装备加快应用推广,建成一批新型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等新业态示范项目。


——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能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电、气、冷、热等多样化清洁能源可获得率显著提升,人均生活用电量达到1000千瓦时以上,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城乡供能基础设施均衡发展,城乡清洁能源供应能力不断增强,城乡供电质量差距明显缩小,“两率一户”指标达到国家要求。


——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深化电力、油气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努力实现全区城乡用电“一张网”,基本建成油气“一张网”。初步建立统一开放的区域能源市场,电力中长期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和现货市场有机衔接的电力市场体系更加健全,形成有序竞争、高效保供的天然气市场体系。


——开放合作形成新局面。初步建成西部陆海新通道能源合作走廊和北部湾国际门户港综合能源基地,广西与周边区域能源互联互通能力大幅提高,区域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能源领域投资、产业、技术、人才合作等方面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方位开放合作新局面。


到2030年,广西建设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取得决定性进展,形成千万吨级天然气接收储运基地、千万吨级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千万吨级国家煤炭储备基地、亿千瓦级大型清洁电源基地、统一开放的区域能源交易市场平台、中国—东盟能源国际合作示范区的“四个基地、一个平台、一个示范区”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建成广西能源产供储销体系、提升广西能源安全储备水平、增强广西能源自主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西南中南地区、粤港澳大湾区能源安全保障水平,走出能源要素短缺地区能源保障的新路子。天然气接收能力达到2500万吨/年,储气能力达到30亿立方米,原油储备能力达到3000万吨以上,成品油储备能力达到400万吨以上,煤炭静态储备能力达到1800万吨,力争发电装机总规模不低于1.46亿千瓦、清洁电源总装机规模不低于1.1亿千瓦、消纳区外清洁电力不低于3000万千瓦。


展望2035年,基本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能源绿色生产和消费模式广泛形成,非化石能源发电成为主体电源,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人均用电量与全国平均水平同步增长,碳排放总量达峰后稳中有降。




四、发展布局


以服务建设能源强国、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为目标,以西部陆海新通道为纽带,以北部湾国际门户港为支点,围绕共建“一带一路”,高水平推动能源领域全方位开放发展,统筹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全面打造国家级天然气、石油、煤炭战略储备基地和大型清洁电源基地,完善煤炭油气集疏运体系,畅通能源互联互通通道,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强化能源绿色合作。“十四五”期间,积极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能源合作走廊、北部湾国际门户港综合能源基地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三大示范区域的“一走廊一基地三区域”新格局,为建设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奠定坚实基础。


(一)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能源合作走廊。


全面建设陆海内外联动、双向互济的能源合作通道,促进能源合理布局和转型升级。建设绿色安全电力通道,打造“西电东送”重要通道和清洁能源消纳重要受端,积极推动区外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西”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建设。谋划天然气“南气北输”大通道,布局建设与周边省份互联互通的输气通道,完善沿海输气管道“一张网”,形成多气源互保互供格局。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升北部湾国际门户港港口能源集疏运能力,有序扩大海上煤炭油气登陆和“铁海河”运输规模。加快形成立足广西、服务西南中南地区和粤港澳大湾区、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的能源合作走廊,为国家“西电东送”、“南气北输”等战略实施提供支撑。


(二)建设北部湾国际门户港综合能源基地。


依托广西北部湾国际门户港的区位条件和综合资源优势,布局建设北部湾国家级煤炭储备基地、以沿海大型LNG接收站为主的国家级天然气储备基地、以沿海三市为核心的国家级石油储备基地及沿海清洁电源基地,建设南方重要的能源资源储运基地,全面提升区域能源安全保障水平。壮大延伸产业链条,支撑北部湾石化产业等原料用能需求,增强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性稳定性。强化能源战略储备,加强能源储备设施运营管理,更好发挥保障支撑作用。


天然气储备基地。加快建设北海、防城港等沿海LNG接收站大型储气设施,规划布局钦州等LNG接收站,发展LNG冷能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布局地下储气库等储气设施集群,推动北部湾海上油气田天然气登陆联网,谋划南海天然气水合物上岸登陆点,打造南方海上天然气储运枢纽。


石油储备基地。在沿海地区、平陆运河沿线地区、石漠化地区等有序布局中石化北海成品油储备基地等一批大型石油储备设施,谋划布局北部湾海岸海底原油储备及沿海地面原油储备项目,科学开展地下水封石油洞库项目前期工作。


煤炭储备基地。依托沿海大型煤电项目、专业化煤炭码头布局国能广投北海能源基地煤炭储运配送中心、防城港煤炭仓储基地等百万吨级煤炭储运设施,打造北部湾港煤炭储运枢纽,形成布局合理、流通便利的煤炭储备基地。


沿海清洁电源基地。加强核电、抽水蓄能、清洁煤电、天然气发电等保供能力较强的清洁电源布局,逐步建设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集群,打造若干个百万千瓦级山地风电光伏基地,科学合理配置各类电源和储能设施,推动化石能源与新能源优化组合,形成新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示范。


区域能源市场。建设统一开放的区域能源市场,培育大宗能源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原油、煤炭、LNG等大宗能源物资集散交易和供应链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储备作用,融入南方区域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为综合能源基地能源商品市场化交易提供支撑,服务能源、电力保供稳价。


(三)形成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三大示范区域。


根据资源禀赋及布局,重点形成桂北新能源开发示范区、桂西多能互补示范区和桂中桂东能源创新发展示范区。


桂北新能源开发示范区。在桂林、贺州、柳州等市,以风电等新能源资源集中区域为主,推进新能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和市场化消纳,开展集中式储能电站示范建设,推进先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及综合利用技术示范应用,引领全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桂西多能互补示范区。在河池、崇左、百色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区域,统筹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火电等多种电源开展多能互补项目示范,加快形成可在全区推广应用的新发展模式。


桂中桂东能源创新发展示范区。在南宁、柳州、来宾、贵港、玉林、梧州等市,加快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和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交易。优先开展智能电网、园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供能服务站、充换电站、氢能等新业态创新示范,培育综合能源服务和智慧用电模式。打造高可靠性供电示范区,加快南宁市坚强局部电网建设。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目标,围绕推进建设国家综合能源基地战略部署和“一走廊一基地三区域”发展布局,提出能源安全保障、低碳转型、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开放合作、体制改革、服务提升等主要任务。


一、增强能源供应稳定性和安全性


立足自身、补齐短板、多元保障、强化储备,完善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储备一批具备系统托底保供功能的大型可靠电源,全面提升煤炭油气储备能力和能源输送能力,增强风险应对能力。


(一)着力夯实电力供应保障基础。


发挥煤电支撑性和调节性作用。做好电力保供,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先进清洁煤电,加快在建项目投产,确保“十四五”前期新建的5台66万千瓦支撑性煤电机组按期并网。加快推进煤电由主体性电源向提供可靠容量、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的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到2025年,确保公用煤电装机规模达到2150万千瓦以上。


安全稳妥发展先进核电。坚持安全为先,稳妥推进先进核电发展,力争“投产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保护一批”核电项目。推进防城港红沙核电二期3、4号机组建成投产。力争“十四五”前期推动防城港红沙核电三期5、6号机组和白龙核电一期1、2号机组核准并开工建设。做好国家规划内其他核电站点的厂址保护,适时启动项目前期工作。稳步开展后续新的核电厂址勘探和普选,待条件成熟时推动纳入国家规划。推动核能在工业供热、海水淡化等领域的综合利用。


提前谋划电力安全保供方案。提前谋划全社会用电量超出预期的替代保供方案,规划储备一批保障电力、热力供应的支撑性电源和促进新能源消纳的调节性电源,结合国家电力供需平衡预警等级发布情况,适时核准、建设。提前谋划广西GDP总量达到5万亿元时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电力供应方案,加快规划储备一批核电、抽水蓄能、应急备用电源、新型储能、调峰气电等项目。


优化完善电网网架结构。加强500千伏主网架建设,推进新江等一批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网架优化完善工程、大型主力电源配套送出工程建设,新建东部500千伏纵向通道,形成更加坚强的“四横两纵”主网架格局。加强重点地区坚强局部电网建设。重点加强负荷密集区域网架结构,建设利华等一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实现220千伏变电站县域全覆盖,各市基本形成以双环网和双链式结构为主的220千伏骨干网络结构。加强城市配电网建设,建设全面满足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用电需求的城乡配电网,持续扩大110千伏变电站覆盖范围,加快实现乡镇35千伏变电站全覆盖,供电可靠性等相关指标基本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二)完善煤炭油气产供储销体系。


加强煤炭安全托底保障。建立健全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为主体、以各级人民政府储备为补充的煤炭储备机制,鼓励依托大型燃煤火电项目,或在煤炭主要运输通道、主要接卸港口区、重要物流节点、主要消费地区、废弃煤矿场址等重点区域建设煤炭储备项目。完善煤炭运输通道和集疏运体系。加快在防城港、北海、钦州等市建设一批百万吨级煤炭储备基地,到2025年,力争北部湾煤炭储备基地静态储备能力达到1000万吨。建设内陆地区煤炭集散中心,形成沿海与内陆互补、集疏运畅通的煤炭储运体系。持续优化煤炭生产结构,新建崇左红岭煤矿,推进百色、来宾等市具备条件煤矿升级改造或核增产能,增加供给弹性。


提高天然气储备和调节能力。优先依托沿海LNG接收站储气能力履行各方储气责任,加快建设北海、防城港等市的沿海大型储气设施,积极推动钦州LNG接收站等的前期工作,到2025年,力争北部湾LNG储气能力达到15亿立方米。推动实施北部湾海上油气田天然气上岸联网,重点推进涠洲油田伴生天然气等从北部湾港登陆。在内陆临近消费区域和主干输气管线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地下储气库先导性试验,适时启动选址前期工作,在平陆运河、西江等具备条件的内河港口开展集约型储气设施建设。完善天然气合同保供机制,保障市场供需平衡,新增天然气量优先保障居民生活需要。有序提高管存调节能力和LNG气化外输调节能力,提升天然气管网保供季调峰水平。支持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推进桂北等页岩气区块试采。


提高石油储备水平。优先依托广西北部湾港口建设大型原油码头、大型储油库,在输油管道干线地区及重要边境城市,有序布局一批10万立方米及以上石油储备项目。在北部湾沿海、石漠化地区等具有独特地质条件的地区,布局建设地下水封石油洞库,积极开展前期工作,做好场址保护。推动企业落实石油储备的社会责任,稳定区内原油供应,提高石油战略储备和商业储备能力。


扩大油气管网覆盖范围。完善油气主干管网、支线管网和互联互通工程,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广泛、外通内畅、安全高效的现代油气管网。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力争全区新建天然气管道里程2600公里,天然气“县县通”覆盖率达到70%。支持“南气北输”通道建设,加快推进广西LNG外输管道桂林支线(柳州—桂林)等输气干线投产。提高油品输送能力和管库联通能力,推进北昆线南宁联通工程等成品油管道工程建设,到2025年,全区成品油管道总里程达到2200公里左右。




(三)全面增强能源安全运行韧性。


加强能源供需监测分析。加强对煤电油气运供需形势的跟踪监测,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变化及气温、来水情况,强化产运需衔接和保供稳价措施,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尖峰负荷等情况的能源保供预案。保障极端情况下最低用能,以及平时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等刚性需求。建立健全能源安全供应监测预警机制,建立涵盖能源、应急、气象、水利、地质等部门的极端天气联合应对机制,提高预测预判和灾害防御能力。


维护能源基础设施安全。加强重要能源设施安全防护和保护,完善联防联控机制,重点确保重大电源、枢纽变电站、重要换流站、重要输电通道、大型能源储备项目等设施安全。加强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履行管道保护监管职责,盯紧油气管道隐患排查和治理,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灾害发生,健全油气管道保护监测预警体系。全面加强核电安全管理,实行最严格的安全标准和最严格的监管,确保万无一失。加大煤矿安全改造力度,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控,抓好安全宣传和培训。


强化重点区域电力安全保障。按照“重点保障、局部坚韧、快速恢复”的原则,以首府南宁等中心城市为重点,提升电力应急供应和事故恢复能力,建成南宁市坚强局部电网。合理提高核心区域和重要用户的相关线路、变电站建设标准,优化电网结构,加强事故状态下的电网互济支撑能力。推进应急保障电源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重要用户发展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完善用户应急自备电源配置,统筹安排城市黑启动电源和公用应急移动电源建设。


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管控。持续开展安全运行风险动态评估,加强新能源、新型储能、氢能等重要设施和重点环节维护,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各环节安全责任落实。健全油气管道安全、电力安全应急预案和快速响应机制,提高对极端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安全风险的预防预警、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推进电力应急体系建设,建立电力安全指挥平台,完善应急设施,健全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经费,开展大面积停电应急演练。强化电力等能源网络安全,加强网络漏洞安全管理,增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能力。


二、积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促进非化石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加大节能降碳力度,持续扩大清洁能源消费,构建清洁高效能源消费体系。


(一)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


加快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规模化开发条件的地区,全面推进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开发。加快推进列入国家规划的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积极建设“水风光”、“风光储”等多能互补工程,探索开展“风光火(储)”模式。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加快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积极推动工业园区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推广“光伏+”多元利用,推进光伏发电与农业、交通、建筑、信息产业、环境治理等融合发展。“十四五”期间,全区新增陆上风电并网装机不低于1500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并网装机不低于1300万千瓦。


打造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海上风电,按照“成熟一批、开发一批”的原则,重点推进北部湾近海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积极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示范化开发,统筹规划外送输电通道建设。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与海洋牧场建设、海水制氢、能源岛建设、观光旅游等结合,探索海上风电高质量发展和多元化开发利用新模式。“十四五”期间,全区核准开工海上风电装机750万千瓦,其中力争新增并网装机300万千瓦。


深度开发水电。积极推进大藤峡等在建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建设投产,推进红水河干流水电及其他主要河流水电梯级扩机工程,加快开工建设龙滩水电站8、9号机组和八渡水电站等。引导小水电规范发展和合理退出,推进绿色改造和现代化升级。“十四五”期间,确保全区新增水电并网装机110万千瓦,力争达到200万千瓦。


有序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鼓励生物质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加快构建以发电为主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日处理需求大于300吨的县域建设集中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探索小规模垃圾热解气化发电试点应用。在农作物种植和畜禽养殖集中区、人口聚集区等区域推动生物天然气示范建设,稳步推进生物液体燃料应用,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十四五”期间,全区新增生物质发电并网装机100万千瓦。


探索氢能等新型能源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氢能开发利用。在丙烷脱氢、氯碱、焦化等行业聚集地区发展工业副产氢,优化氢气提纯技术,鼓励就近消纳,降低工业副产氢供给成本。在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好、发电成本低、氢能储输用条件较好地区,探索开展可再生能源富余电力制氢。积极推动氢能在工业、交通、储能、分布式发电等领域的多元化应用。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开发合浦盆地大山角块段等浅层地热资源,探索干热岩开发利用。探索海洋能等新型能源开发利用和创新应用。




(二)积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推动电力系统形态演进。加快电力系统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全面推动新型电力技术应用,开展运行模式和机制创新。推动新能源向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转型,电力系统由大基地大网络为主的形态逐步向与智能微电网协调发展转变,电网主动适应大规模集中式新能源和量大面广的分布式能源发展。积极发展分布式智能电网,推动分布式能源与智能电网、智能微电网等多形式融合发展。以用户为中心,加强供需双向互动,推动源网荷储有效衔接。在负荷密集、新能源开发条件较好的工业园区、开发区和增量配电园区,建设一批园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探索电力、热力、天然气等多种能源联合调度机制。


提升电网支撑承载能力。持续完善主干网架结构,增强电网对新能源大规模送出、高可靠接入和大范围配置能力,提升电网动态稳定水平。加快配电网改造升级,持续开展配电网互联互通、智能配电网、主动配电网建设,提高配电网接纳新能源和多元化负荷的承载力和灵活性,促进新能源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建设以新能源消纳为主的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实现与主电网兼容互济。建立新型电力调度体系,提升智能调度运行水平,发挥大电网协同互济作用,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一步深化节能调度。


增强电源灵活调节能力。加强新能源发电并网及主动支撑技术应用,提升新能源功率预测能力和控制性能。推进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应改尽改”,力争改造后最小发电出力达到额定出力的30%及以下,鼓励供热机组实现全部或部分热电解耦,引导燃煤自备电厂主动调峰。在气源保障能力强、气价可承受、管网建设条件较好、负荷集中区域,因地制宜建设大容量高效天然气调峰发电项目。加快推进已纳入国家规划的20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优先满足负荷中心和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地区调峰需求。完善梯级水电站联合调度机制。“十四五”期间,全区新增天然气调峰发电并网装机80万千瓦以上,力争开工建设抽水蓄能电站装机840万千瓦,推进南宁抽水蓄能电站首台机组投产。


加快新型储能技术推广应用。积极发展电源侧新型储能,推进新能源项目合理配套储能,改善新能源场站出力特性。优化布局电网侧储能,发挥储能消纳新能源、削峰填谷、增强电网稳定性和应急供电等多重作用。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鼓励用户侧储能参与系统调峰调频。拓宽储能应用场景,探索储能聚合利用、共享利用等新模式,在新能源装机比例较高地区开展集中式储能示范应用。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储能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区新增集中式新型储能并网装机200万千瓦以上。


提升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整合分散需求响应资源,引导用户优化储用电模式,有效释放居民、一般工商业用电负荷的弹性。引导大工业负荷参与系统调节,鼓励电解铝、铁合金、多晶硅等电价敏感型高载能负荷改善生产工艺和流程,发挥可中断负荷、可控负荷等功能。探索工业可调节负荷、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有序充放电等各类资源聚合的虚拟电厂示范。到2025年,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以上。




(三)着力加大节能降碳力度。


完善能耗双控与碳排放控制制度。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科学有序实行用能预算管理,优化双控要素合理配置,切实发挥能效标准指挥棒作用。加强产业布局与能耗双控政策衔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用能需求。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发挥好煤炭在能源供应保障中的基础作用,严格控制钢铁、化工、水泥等主要用煤行业煤炭消费,减少非发电用煤比例。推动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积极开展散煤综合治理和燃煤小锅炉整治,加快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推广热电联产改造和工业余热余压综合利用。


推动煤电高效清洁转型。推动煤电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和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分类处置符合淘汰关停条件和服役期满的煤电机组。新增煤电机组煤耗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持续推动供电煤耗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开展超低排放和节能升级改造。严格规范燃煤自备电厂运行管理,除国家政策允许的领域外,禁止新(扩)建燃煤自备电厂,引导自备电厂与清洁能源开展替代发电。


推进园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在热负荷集中园区规划建设高效清洁供热热源,加强供热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替代分散小热电机组和燃煤供热锅炉,扩大集中供热规模,积极引导用热企业向有集中供热条件的区域发展。规划建设一批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对具备条件的燃煤纯凝发电机组开展供热改造,推动核电机组向工业园区供热,支持新建天然气集中供热设施,鼓励燃煤锅炉改建为燃气锅炉,积极开展生物质集中供热。


提升油气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推进炼化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石油化工炼化一体化水平,加快绿色炼厂、智能炼厂建设。提高海上油气平台供能中电力和新能源利用水平,加强涠洲油田伴生天然气综合利用。推广LNG冷能等余能综合利用技术。实施严格的燃油标准,持续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在满足安全和质量标准等前提下,鼓励生物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物天然气等清洁燃料多元化利用。


(四)持续扩大清洁能源消费。


提升终端用能低碳化电气化水平。加强工业领域清洁能源替代,在冶金、陶瓷、玻璃、水泥等行业推广电锅炉、电窑炉使用,鼓励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稳妥拓展工业“煤改电”、“煤改气”。加快推广电动、氢能、天然气和车用乙醇汽油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鼓励重载卡车、船舶等使用LNG等清洁燃料。完善充换电、加氢、加气站点布局,开展光、储、充、换相结合的新型充换电场站试点示范,新建充电基础设施8万个,在南宁、柳州等市开展换电站应用试点,鼓励传统加油站、加气站建设油气电氢一体化综合供能服务站,力争新建和改造综合供能服务站600座。完善港口岸电、机场空港陆电等基础设施。持续提升铁路电气化率,有序发展重点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推进和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推进数据中心、第五代移动通信(5G)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节能和能效提升,推动绿色数据中心建设。


广泛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开展创建节能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加快推进节能设备应用,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加强日常节电管理和节能改造。加大清洁能源消费宣传力度,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坚决遏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的社会风尚。


三、提升能源科技创新应用水平


加快能源领域关键技术、绿色低碳技术应用,着力推进能源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高水平建成绿色智能电网,推进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补短板。


(一)加快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推进传统能源基础设施智能化发展。加快信息技术和能源产业融合发展,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能源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电厂、电网、油气管网、油气储备库、煤矿、终端用能等领域设备设施的智能化升级,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感知和高效生产运行能力。加快建设绿色智能电网,推动电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持续增强新型电力系统万物互联和全面感知能力,提升电网信息传输承载能力,推进新一代调度自动化系统、配电自动化系统和一体化通信网络建设,支撑一体化大电网监控预警和分析决策。


推进数字能源平台建设。推动电、油、气等各类能源信息上云,推动能源大数据应用。建设完善广西能源安全预警大数据中心、广西电网应急备用调度数据中心、广西海上风电大数据中心、省级充电服务与监督平台等能源大数据平台。建设以电力为核心的智慧能源平台,整合电力生产、输送、消费大数据,提供应用场景和接口,发展相关智能应用。以能源供需衔接和生产服务为重点,鼓励统一规划建设企业级、园区级、城市级平台。


建设综合能源系统。推进多种能源设施系统集成,加强全产业链和工业园区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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