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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海水抽水蓄能电站 资源普查成果的通知
在 2017-04-10 发布


普查范围涵盖除港澳台外所有沿海省份,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5省(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和南部沿海3省(广东、广西、海南)的近海及所属岛屿区域。其余河北、天津、上海3省(市)沿海地势平坦,不具备建设海水抽水蓄能电站基本地形条件。 


根据站点地形地貌、成库条件、距高比、水头、区域地质和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要求,本次共普查出海水抽水蓄能资源站点238个(其中近海站点174个,岛屿站点64个),总装机容量为4208.3万千瓦(其中近海为3744.6万千瓦,岛屿为463.7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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